分类:知识大全时间:2023-01-25 09:41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1、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的多长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宣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依据数据2017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2017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924元2017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2017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924元2017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2017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93元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2018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一)挂号费。
4、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5、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实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实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未经治疗单位答应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6、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实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实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实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7、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实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实受害人伤情显著稍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旧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未经初诊治疗单位答应,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8、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9、受害人伤情显著稍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受害人伤情稍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10、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实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宣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11、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宣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三、交通费、住宿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峻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二)就医住宿费。
12、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治理办法》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每人天天限额**元凭发票赔偿;四、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费是指残疾者为恢复肢体功能或弥补伤害所造成的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装饰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哀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实或鉴定意见。
14、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实,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身体伤残的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的条件而要求赔偿安装假肢费的,不予支持;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价格为正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15、五、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16、(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17、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正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宣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对于要求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实,假如需二人护理的一定要在护理证实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哀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
18、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根据司法解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19、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20、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天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八、其它费用等交通事故赔偿注重要点(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21、(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详细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三)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22、(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
23、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
24、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
25、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相关问题回复】浙江省交通事故伤员皮外伤住院赔偿多长钱?【答】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
26、假如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27、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浙江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赔吗?【答】 本单位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因为交通的原因而去世,浙江象山县墙头镇发生一起3车相撞的事故,经过全力的施救1人去世,还有2人即使送往医院还是救疗无效,到现在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发生交通事故就要紧急处理,那浙江象山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为您解答迷惑;一、浙江象山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仅造成人员稍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2、(1)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2)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3)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4)当事人哀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事故严峻,一般程序。
3、假如事故较为严峻,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二、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二)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5、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6、(三)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四)犯罪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7、三、犯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交通肇事罪)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