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成语大全时间:2023-02-04 06:55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打砸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财物包含公私财物,毁坏既包括物理上的损毁,也包括原有用途的丧失。即使物理上没损毁,原有用途没丧失,但所有人丧失占有或者财物在主观上不再具有价值,也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峻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二、聚众哄抢罪的量刑标准
1、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一、聚众哄抢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包括:
(1)从客体上看,抢劫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人身权,聚众哄抢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社会的正常治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抢劫罪实质上是一种双重行为,由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方法行为指的是为了能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行为;目的行为是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当场夺取财物的行为。而聚众哄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哄抢”是指在首要分子的鼓励、指挥下,一哄而上,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但是不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的方法,否则就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砸抢烧,威胁人身安全,破坏财物。那么打砸抢烧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司法实践中,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在1979年刑法中聚众“打砸抢”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新刑法规定聚众“打砸抢”不再单独成罪,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聚众“打砸抢”行为分别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抢劫罪定罪处罚。
“打”构成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其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砸”是对财物的破坏,破坏财产权,其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不仅是对财物的破坏,也会威胁到人身安全,其行为可能构成抢劫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烧”破坏的不仅仅是财物,也威胁人身安全。其损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性质恶劣,可能构成放火罪。***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百一十五条***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人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已满十四面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面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我国刑法无“聚众打砸抢罪”的罪名,“打砸抢”只是描述犯罪的客观表现而已,对“打砸抢”行为仍需结合详细犯罪构成的其他方面来确定罪名和量刑。实施聚众打砸抢行为,行为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我国刑法也未明确排除其他罪名对“打砸抢”行为的适用。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