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成语大全时间:2023-01-19 09:33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我国封建时代的地方官名。西汉划分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设刺史,主管巡察,官阶低于郡守。东汉末将一部分刺史改为州牧,居郡守之上。魏晋后一般称刺史。隋唐改州为郡时称太守,改郡为州时称刺史。宋以后废,但习惯上仍用作知州的别称。魏晋南北朝有时以都督兼刺史,故这类都督是有行政权的。战役特别时期,都督具有辖制所属各州刺史的权力。而刺史在正常状态下则只负责州行政事务,当然在藩镇割据(唐)和地方独立(东汉末)刺史还是具有军政权力的。你好,很兴奋为你解答!南北朝时期刺史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刺史有领兵、单车之别,单车即不领兵之意。领兵刺史四品,五品。领兵刺史多加将军号,任重者称使持节都督诸军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时都督数州甚至十数州军事),次为单车刺史“假节都督诸军事”,又次为使持节。
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不同时期情况不一样,唐朝时的刺史相称于现在的省长。到了清代改称为知府就相称于现在的市长。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哀帝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东汉建武十八年(42),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灵帝中平五年(188),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刺史为牧。刺使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魏、晋刺史有领兵、单车之别,单车即不领兵之意。领兵刺史四品,五品。领兵刺史多加将军号,任重者称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时都督数州甚至十数州军事),次为单车刺史“假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又次为使持节。西晋统一初,曾停止刺史加将军号。西晋末天下大乱,乃仍然。南北朝沿袭,惟昆魏道武帝时不同,州有三刺史,包括皇室一人。隋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炀帝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唐改良改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玄宗又改州为郡,以刺史为太守。肃宗再复旧制。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宋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元以后刺史之名废。清人用作知州的别称。
??刺史是古代官职。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的本义是负责监督类的官员。秦时,每郡设监察御史,负责监督郡守。汉代时,监察御史往往与郡守勾结起来欺骗朝廷,丞相于是又派出一套人马出刺各地,检查郡守和监察御史。这样重叠监督,显然成本高而效率低。汉武帝时,废除原来的两套监察官员,将全国分为13个州,每州设立一名刺史,正式建立刺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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