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成语大全时间:2023-01-04 07:17作者:未知编辑:猜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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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黜百家拼音读法是bà chù bǎi jiā。
解释:罢黜:废弃不用;百家:指诸子杂说。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原指废除诸子学说,专门推行儒家学说。后用以指只要一种形式,不要其他的形式。
引证:东汉·班固《汉书·武帝纪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例句: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把儒家学说立为正统思想。
反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具体资料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提出的治国思想,在汉武帝时开始推行。《董仲舒传》中记载了董仲舒提议的原话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武帝纪赞》中,记载了汉武帝的做法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兼容”与“发展”特性,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与历代儒客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
罢黜
[bà chù]
1、贬低并排斥。
2、罢黜百家,废弃不用。
【出处】:
1、宋曾巩《贺元丰三年明堂礼毕大赦表》:“罢黜异端,推明极孝。”
宋 苏辙《颍滨遗老传下》:“罢黜诸科诵数之学,练习诸将慵堕之兵。”
中文名:罢黜
拼音:bà chù
释义:贬低并排斥
出处:《贺元丰三年明堂礼毕大赦表》
罢黜百家拼音:[bā
chù
bǎi
jiā]
[释义]
罢黜:废弃不用。原指排除诸子杂说,专门推行儒家学说。也比喻只要一种形式,不要其他形式。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武帝纪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罢黜 [bà chù]。
释义:
1.废除排斥。
2.罢免;去官。
引证:
1.刘大櫆 《知上犹县方君传》:“君独喟然曰:‘诚使赈救及一邑之民生,则余虽罢黜何憾焉!’”
2.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今罢黜诗赋,而使士兼习,则士不得用心先王之学,流於俗好,恐非先帝以经术造士之意。”
近义词:
一、撤职 [chè zhí]
释义:撤消职位。
引证:
1.老舍 《茶馆》第二幕:“这年月,作官的今天上任,明天撤职,作买卖的今天开市,明天关门,都不可靠!”
2.赵树理 《李有才板话》九:“因为私自减了 喜富 的赔款, 刘广聚 由区公所撤职送县查办。”
二、罢免 [bà miǎn]
释义:免除官职。
引证:廖仲恺 《三大民权》:“这一试真利害, 北京 根深蒂固的几个大官也就罢免了,政府对于欧洲和会的约也不敢签了。”
C除儒家以外的诸子百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汉武帝实行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惠帝四年(前191年)废除《挟书律》,进一步促使诸子学说复苏,阴阳、儒、墨、名、法、道六家比较活跃,其中儒、道两家影响较大。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心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意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继位后,丞相卫绾奏言:“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得到武帝的同意。太尉窦婴、丞相田蚡还荐举儒生王臧为郎中令,赵绾为御史大夫,褒扬儒术,贬斥道家,鼓动武帝实行政治改革,甚至建议不向窦太后奏事。窦太后对此不满,于建元二年罢逐王臧、赵绾,太尉、丞相也因此被免职。建元六年,窦太后死,儒家势力再度崛起。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现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统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数变,百家无所适从。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很受武帝赏识。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而道家等诸子学说则在政治上遭到贬黜。影响与作用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位闻名的专制帝王,汉武帝在思想文化界首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政策,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与主导地位,使得专制“大一统”的思想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定型,而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亦同样成为定型;是他完成了专制政治结构的基本工程,所谓“内圣外王”,刚柔相济,人治社会的政管理想第一次因为有了一套完备的仕进制度而得以确立;是他使得大家族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社会牢固、安定的势力,并进一步推而广之,最终使之成为整个宗法制国家的基础。不过,若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汉武帝的文治武功固然自有其进步意义,但它对历史的负面影响却也同样不容忽视,像专制“大一统”的思想固然能够增强民族之间的凝结力,但同时却也将专制集权推向了登峰造极之地步;大家族的生活方式虽然的确成为超稳定社会之基石,但同时也使得人治政治成为两千年不变之定式;至于汉武帝时代连年不断的战役与攻伐,则更是造成了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之恶劣后果,其间利弊得失,自是一言难尽。有人说“一个专制的时代必然是一个严酷的时代”,这句话质之汉武帝的时代也同样适用。事实上,在人治社会中,越是有作为的君王,其破坏力往往也会越大,就像宋代诗人莲池生在自己的诗中所写的那样:“汉武爱名马,将军出西征。蹀血几百万,侯者七十人。区区仅得之,登歌告神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固然是君主常态,“好大喜功、黩武嗜杀”对于他们也不过只是一个平常故事。为一己之私欲而大动干戈,帝王的个人好恶实际关系到千百万人的身家性命,所谓“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即是对帝王个人作为的最佳注脚。作为一代英主,汉武帝的确是中国古代极有作为的皇帝之一,但英主也是凡人。从汉武帝对待神仙方术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偏执与迷狂的心态,从“巫蛊之祸”的发生,更能够看出他晚年的冷酷残忍、喜怒无常——人治社会经常会出现像汉武帝这样的“半截伟人”。受到生理、智力、年龄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汉武帝的个人作为也不过是暴露了人治社会的共同弊端而已。儒家思想的负面影响以孔丘为创始者的儒家法律思想,是建立在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为中央,以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主张“礼治”和“德治”,也就是“人治”。儒家人治论的要旨在于:圣贤决定礼法;身正则令行;法先王,顺人情。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中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系中强调人治[1]。自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成为思想意识形态的一极,后世无非是对它进行修修补补,它独霸中国二千余年。封建思想实质上就是儒家思想,它至今仍旧在现实社会中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并及于法律等各个层面。物极必反,没有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单一的思想模式,造就的政治法律文化——那就是专制。历史证实,人治和专制是一脉相承的。要建立现代司法理念,这种本土环境法律思想的人治化,与强调以制度、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法治观是格格不入的。儒家思想是建立现代司法理念的最主要的思想障碍。那就是法治观念先天不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中国后来文化的影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当时汉武帝那个时期是一种对政治,对统治极为有利的做法。当时在那个年代是百家争鸣的时期,人人都各有一套理论,人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这种主张自家反对别的家的观念在封建时期的是引起对立与矛盾根源。对统治者在政治上极为不利!所以当时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是对海内最有利的唯一做法!但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任何事都有利也有弊!这套做法在当时那个时期是准确的,但不代表在所有的时期都是准确的!明后期的政治黑暗和满清入关才是导致中华民族文化濒于灭亡的重要原因!明清皇帝对中国古文化并不是真正透彻的理解。只看懂了表面,却不解内里!曲解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真正意思,最后形成了八股文。汉朝到明清时已经过了千年了,可明清还沿用千年前汉的政治做法,不懂变通,只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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