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鱼与熊掌”的词条资料
成语读音:yú yǔ xióng zhǎng
成语简拼:YYXZ
成语注音:ㄩˊ ㄩˇ ㄒㄩㄥˊ ㄓㄤˇ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成语出处:语本《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摘自xiezuowen360.cn
成语解释:语本《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比喻俱为所欲,难于取舍之物。
成语“鱼与熊掌”的扩展资料
1. 为什么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么后果?
1、’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不是说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强调当假如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去从二者之间取舍。两者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2、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翻译: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假如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我只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扩展资料《鱼我所欲也》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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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能同吃
没有证实过说这两种食物是吃了会中毒的,但是 鱼,熊掌,都是喻指好的东西或事物。而两者不可兼得,说的是看事情,看问题的辩证则是指一切好的事物都不可能全部得到。有得必有失,是世事之常理。。。无人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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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鱼和熊掌可以一起食用吗?会中毒吗?
一:可以。不会中毒。 二:熊掌又名熊蹯,为熊科动物黑熊或棕熊的脚掌,为亚洲人所谓的“养生”食材。干燥熊掌含脂肪43.90%,粗蛋白质55.23%,总氮8.83%,灰分0.94%;蛋白质水解产生天冬氨酸、苯丙氨酸、亮氨酸、谷氨酸、酪氨酸、组氨酸、脯氨酸、精氨酸、丙氨酸、缬氨酸、羟基缬氨酸等。是对人体极其有好处的一种食物。 三:鱼肉质细嫩,有温中益气、暖胃、润肌肤肪,含量低,供热能低,有益气养血,柔筋利等功能,是温中补气养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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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什么意思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意思是: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假如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出处】《鱼我所欲也》——先秦·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假如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
同样的,假如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峻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摘自xiezuowen360.cn
5.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直白翻译过来,意思是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但这句话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假如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这句话在生活中常常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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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解析: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假如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那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假如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唯一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峻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
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可现在,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其实,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
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
有这道理摘自xiezuowen360.cn
6. 微观经济学解释鱼和熊掌为什么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原因是机会成本的存在。
鱼和熊掌这两样东西,假如必须要二选其一的话,那么选择了任意一个,就意味着需要付出代价放弃另外一个。放弃即意味着机会成本的产生。
机会成本是由选择产生的——一种经济资源往往具有多样用途,选择了一种用途,必然要丧失另一种用途的机会,后者可能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成了前者的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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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出自于孟子《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如下: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假如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假如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峻的事,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会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摘自xiezuowen360.cn
7. 鱼和熊掌为什么不可以一起吃?
这只是比喻而已,说的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出自战国孟轲《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假如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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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相近的词语
1、一山不容二虎
拼音:yī shān bù róng èr hǔ。
释义:一座山不能同时生活两只老虎,比喻两人不能相容,在一起就会有冲突。
这是和老虎的特别习性有关,老虎是一种领域性很强的动物,平时都是单只占据一定的领域,只是在发情期才匆匆相聚后立刻分开。
出自:欧阳山《三家巷》:“他跟展公有点一山不藏二虎的味道,这是他太狂妄。”
2、天无二日
拼音:tiān wú èr rì。
释义:天上没有两个太阳。旧喻一国不能同时有两个国君;今喻凡事应统于一,不能两大并存。
出自:西汉戴圣《礼记·曾子问》:“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
译文:天上没有两个太阳,一国不能同时有两个国王,家中不能有两个一家之主,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皇帝。摘自xiezuowen360.cn
8.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
典故: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假如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
“鱼与熊掌”象征着我们的生命过程中碰到的两难选择。典故强调的是假如出现二者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该典故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假如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
我想拥有生命,我也想要拥有正义;但假如两样不能同时拥有,n那么我就坚持正义舍弃生命。
我想要生命,但是还有比生命更让我想要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讨厌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讨厌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
假如让人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假如让人最讨厌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祸患,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样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拥有生命,却没有做。
由此可知,确实是有比生命更让人想要的东西,也确实有比死亡更使 人讨厌的东西。这种心人人都有,并不是只摘自xiezuowen360.cn
9.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什么意思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意思是: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假如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出处】《鱼我所欲也》——先秦·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假如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
同样的,假如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峻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摘自xiezuowen360.cn
10.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白话译文: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假如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假如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假如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峻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摘自xiezuowen360.cn